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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支队七大队业务用房窗户修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山西 - 临汾 发布日期:2024-07-08
所属地区:山西 - 临汾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签字盖章原件
(略)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支队七大队业务用房窗户修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略)(略)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支队委托,(略)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支队七大队业务用房窗户修缮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略)
2、建设内容:具体内容及详细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计划工期:按甲方要求4、预算金额:(略)5、质量要求:合格6、范围包括:(略)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临汾支队七大队业务用房窗户修缮项目量清单中全部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询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应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建造师;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价人开标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6、银行开户行许可证;7、最近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8、截止投标前最后一次的社保缴纳凭证原件;9、截止投标前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原件;10、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11、拟派往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12、“信用中国”网站或“(略)”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胶装成册(留存)。
六、询价文件获取:(略)


5、投标主体须在开标前30分钟到达现场,接受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因未按时到达现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站》上发布。
九、联系人:(略)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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