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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宜陵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建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7-08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宜陵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建工程已(略))批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标段名称:(略)
(略)建设地点:(略)
(略)建设规模:1.水利措施:(1)灌排渠系:1)渠系建筑物2座。其中灌溉涵洞1座,分水井1座;2)为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衬砌渠道0.605km,其中U70渠道0.497km,U90渠道0.108km。2.(略)(略)基础上,新建宽3.5m(略)0.648km。
(略)最高投标限价:487277.28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略)工期: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略)质量标准:合格
(略)其他:/
2.2招标范围:项目招标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水利措施、(略)等施工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略)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5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3.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略)”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略)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8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略)上自助查询方式:(略)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略)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审。
6.公告与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6.1公告时间:自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
6.2集中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14:30至17:30,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
6.3集中报名地点:(略)
6.4资料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略)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7.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开标地点:(略)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在报名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圆整(¥:9000.00)。可采取银行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任何一种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略)城东支行
(略)(略)(略)
注: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略)
9.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9.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共一式二份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加盖公章,具体如下:
(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原件;
(2)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经理:(略)
(7)项目经理:(略)
(8)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应提供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及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事业单位:(略)
(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11)投标人于报名前3天内在“信用中国”和“(略)”网站上查询的信用结果截图((略)址)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认为可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9.2招标人:(略)
9.3招标人:(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及本项目所有提疑的答复、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略)(略)(略)-政务公开-各镇信息公开-宜陵镇-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采购”上,不再另行通知,(略)网站发布的信息。
11.现场踏勘
招标人:(略)
12.其他事宜
12.1矛盾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周边矛盾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12.2标段详情解释权归:(略)人民政府
13.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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