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镇柳埝村鱼塘改造项目(二期)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说明
根据《
(略))的规定,
(略)于2024年6月26日在
(略)柳埝村鱼塘改造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经讨论质询,验收组认为:该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批复文件,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法足额缴纳,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期水土保持管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08日~2024年8月0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
(略)
建设单位:
(略)
报备机关:
(略)水利局联系电话:
(略)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附件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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