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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亳征预告〔2024〕6号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发布日期:2024-07-05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7/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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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林业局)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有效关键词:无
名称:(略)
发文日期:(略)发布日期:(略)
(略)(略)(略)/(略)
组配分类: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机构:(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林业局)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有效
关键词:无
名称:(略)
(略):无
发文日期:(略)
发布日期:(略)
(略)
发布时间:(略):36信息来源:(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林业局)浏览次数:字体:[大中小]文本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开展(略)2024年第13批次(工矿废弃地复垦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略)(略)(略)(略)、百(略)、酒(略)、文(略)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略)(略)酒城大道((略)至古井大道段、(略)至汤王大道段)北侧,(略)(略)酒城大道((略)至老君大道段)南侧,百(略)酒城大道((略)段)北侧,酒(略)酒城大道((略)段)南侧,文(略)酒城大道((略)段)南侧,拟征收集体土地3.9335公顷。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略)两侧附属绿化项目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略)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活动。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略)人民政府将组织亳州高新技术产业(略)管理委员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略)
(略)(略)(略)(略)、百(略)、酒(略)、文(略)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方式:(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略)
联系单位:(略)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4年7月5日
附件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图中(略)域为拟征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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