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项目所
(略):湖北省,
(略)一、招标条件本
(略)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项目(增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为规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防范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及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
(略)房
(略)场平稳健康发展,拟对
(略)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进行增补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略)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项目(增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略)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项目(增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略).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7、
(略)-
(略)(
(略))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由投标人自行作出书面承诺);8、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9、投标人在
(略)(略)点;10、投标人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11、投标人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网络技术条件和信息化监管条件,
(略)及设备(功能包括预售资金监管pos、主动资金归集、跨行资金归集、银企直连互通、电子对账单打印等),
(略)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12、投标人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13、参与监管银行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业机构。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或者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授权的其他分行作为投标主体;14、单位:
(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
(略)
(略)的委托,对其所需的
(略)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项目(增补)组织公开招标,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略)
入围数量:6家(本项目有效银行>6家时,入围6家;小于等于6家时,入围数量为有效银行数量,但不少于3家,不足3家项目废标)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增补前已入围合作银行服务截止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略)(
(略).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7、
(略)-
(略)(
(略))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由投标人自行作出书面承诺);8、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9、投标人在
(略)(略)点;10、投标人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11、投标人具备资金监管安全规范运行所需的金融管理业务能力、网络技术条件和信息化监
管条件,
(略)及设备(功能包括预售资金监管pos、主动资金归集、跨行资金归集、银企直连互通、电子对账单打印等),
(略)兼容对接并实时导入资金出入帐信息;12、投标人具备专职人员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遵循专款专户、专款专存原则,并配合监管机构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13、参与监管银行投标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业机构。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以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或者省级最高级别分行授权的其他分行作为投标主体;14、单位:
(略)
六、其他事项:1、已入围的
(略)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不需参加本次增补招标,服务期按原合同执行。本次入围的合作银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日至增补前已入围合作银行服务截止日。
2、本公告信息发布媒体为:《
(略)》和《
(略)网》七、文件获取:
(略)
需携带投标单位:
(略)
八、文件获取:
(略)
联系人: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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