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略)
根据《
(略))要求,为鼓
(略)二手车流通,对二手车转
(略)作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在北
(略)注册,且
(略)商务部门备案登记,从事二手车经营的企业(
(略)、
(略)、
(略))。
二、支持条件和标准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业经营车辆转
(略)超过60辆后,每增加一辆给予500元补助,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企业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转出车辆凡经核验通过可获得奖励资金。转
(略)的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且
(略)登记注册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二手车转出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转出时间为准,并定期参加机动车检验且检验结果合格。
三、申报流程(一)企业申请二手车经营企业于2023年1月15日前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经本企业转出二手车的相关证明材料(二手车周转指标确认书复印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栏外迁项复印件)3.转出二手车统计表(见附件1)4.承诺书(见附件2)5.企业情况简介(二)主管部门核查1.二手车经营企业持申请材料,向为本企业提供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配发服务的单位:
(略)
四、工作要求各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对虚假申报,市商务局有权追回全部奖励资金,且3年内不得
(略)商业流通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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