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防汛行洪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澄清公告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7月09日00:00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标段名称:
(略)
澄清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0年7月2日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说明,第(四)工程监理资质:保留综合资质,取消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资质现澄清内容如下:
1、原公告内容: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澄清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原公告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澄清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水利工程施工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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