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加样枪采购项目(第三次)资金已经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2)项目预算:
(略)。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有能力供货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
(2)供应商可以是本次采购货物制造商,也可以是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商。
(3)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响应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②须提供响应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③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4)产品业绩:须具有同品牌、同类产品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的供货业绩,需附合同。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1)获取:
(略)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送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证件及联系方式:
(略)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成功报名后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响应,
(略)站信息变化,自行下载补充公告、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影响到参加开评标会议由意向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5日10:00时。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
(略)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略)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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