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略)张长湖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公示时间:2024年7月9日起(20个工作日)联系人: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
(略)(略)张长湖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pdf21.6MB,下载次数0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朱婷婷 |
电话:13385609453 |
微信:ztt13385609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