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测设备配套附属器材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我单位: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二、经费预算:52.5万元
三、公示时限: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
四、项目概况:包括维修工作台、中央实验台、实验边台(含水池柜)、实验凳、天平台、智能密集架等。具体详见附件。
五、供应商专业资质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单位:
(略)
(四)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商务要求
1.交货地点:
(略)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
3.结算方式:
(略)
4.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72个月
(2)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人工热线技术服务解答技术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售后服务做到2小时内快速响应,48小时内到达维修点。超出质保期后,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3)质保期外,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经费,有采购方与维修方共同商定,协商的价格不高于维修方向任何第三方就同类产品提供技术服务所收取的合理费用。
(4)售后服务保障人员应具有维修方授权的售后服务资质
5.保密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漏采购机构提供的文件资料
(2)维修方在维修期间和售后服务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采购方单位:
(略)
6.验收方式:
(略)
七、意见反馈方式:
(略)
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建议反馈表填写完毕后,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
(略)
广大供应商及相关单位:
(略)
八、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采购监督:童女士,
(略)
意见建议反馈邮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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