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5日10时至2024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上(网址:
(略),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南省****
(略)3492.6516万股股。
起拍价:
(略)元,保证金:365万元,增价幅度:9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
(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
(略)(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略)
六、特别提示: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次拍卖资料仅供参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务必仔细审查研究拍卖标的物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竞买资格、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垫缴后,可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具体费用及相关政策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
(略)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
(略)拍时间告知的相关说明。
已通知当事人。部分无法联系上的当事人已采取公告形式送达。
十一、
(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8月1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略))。缴纳尾款后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
(略)
除应缴保证金外,
(略)或个人收取手续费、中介费等任何费用;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
联系地址:
(略)
河南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河南省****
(略)3492.6516万股股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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