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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c5a4)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规划设计服务)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第2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由殡仪服务站、生态公墓、集中安葬点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期建设内容:新建殡仪服务站、生态公墓组成,总占地面积为100亩,其中殡仪服务站20亩,生态(略)外排水等工程。3.对峡口旧殡仪馆进行装修改造和设备购置,改造面积516.88平方米。
二期建设内容:1.将一期的8个生态公墓进行扩建,每个生态公墓扩建10亩,(略)、绿化景观、室外排水等工程。2.在(略)67个村中新建村级集中安葬点,分别为:⑴古夫镇深渡河村、麦仓村、龙池村、古洞口村、平水村、中阳垭村、咸水村等集中7个安葬点;⑵南阳镇建设店子坪村、石门村、百羊寨村、落步河村、文武村、白竹村、龙门河村、阳泉村、两河口村等9个集中安葬点;⑶昭君镇建设响龙村、青华村、大礼村、滩坪村、黄家堑等5个集中安葬点;⑷峡口镇建设双坪村、竹溪村、秀龙村、泗湘溪村、石家坝村、平邑口村、黄家河村、李家山村、漆树坪村、杨道河村、琚坪村、岩岭村等12个集中安葬点;⑸(略)坪村、马粮坪村、龙头坪村、晒谷坪村、野竹池村、高家坪村、南对河村、高岚村、安桥河村、茅草坪村等10个安葬点;⑹黄粮镇建设黄粮坪村、金家坝村、户溪村、界牌垭村、水磨溪村、仁圣村、火石岭村、高华村、店子垭村、公坪村、百城村等11个集中安葬点;⑺榛子乡建设板庙村、和平村、幸福村、石柱村、青龙村等5个集中安葬点;⑻高桥乡建设伍家坪村、贺家坪村、洛坪村、龙潭村、木城村、太阳村、双堰村、大槽村等8个集中安葬点。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控制价:650000.00元;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一期),负责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验收等后期服务,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图纸必须表达清晰、完整,所有设计图纸均应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报建图纸的要求,确保项目审批、后续工作顺利完成。
2.5服务周期:在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将详细规划方案深化设计成果提交给(略)规划委员会;县规划委员会审核通过后,30日历天内获得规划局签字审批;方案审批完成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并获得发改局批复,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30日历天内获得图审机构审查通过。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设计深度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略)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略)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略)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为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须上传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社保:以上所有人员均须上传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4月、2024年5月)申请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略)
3.5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8单位:(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略)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略)(略)员后,方可登录会(略)(略)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31日9时00分。(略)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略)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略)(略)(略))《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31日上午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使用CA(略),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略)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略))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略)
7.开标
(略)(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本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略),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4年07月31日上午09时00分-9时30分止。解密时间30分钟,投标人非因“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略)畅通的任意地点:(略)
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微信:(略)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略)技术人员,客服电话:(略)。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略)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略)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略)(略)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略)发布。
12.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13.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略)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略)建设局、(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略)
异议和投诉渠道:(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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