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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资产安全治理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项目((略):LWCG24-QC038),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略)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略):/
3.(略):LWCG24-QC038
4.采购预算:3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略)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二、采购人:(略)
标的名称:(略)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略)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1
300000.00
3000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略)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无。
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具体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略)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略)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略)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报名时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均须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略)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9时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7月16日9时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1、(略)(略)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略)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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