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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公园改造工程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公园改造工程2024-07-(略)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30日
投资项目代码:(略)-(略)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略)(略)
(略):CAACAC(略)
投资项目名称:(略)
招标项目名称:(略)
工程(标段)名称:(略)
招标方式:(略)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略)
招标项目地点:(略)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100%
投资金额:(略).67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工程为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公园改造工程,(略)公园和农民公寓2(略)北部公园,(略)公园改造面积约为13191平方米,(略)修复约448.71米;农民公寓2(略)北部公园改造面积约为27822平方米;最大管径为DN600,为市政综合工程。
招标内容: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公园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公园含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养护期为6个月),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入口廊架,L形廊架,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农民公寓2(略)北部公园含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养护期为6个月),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条形廊架,弧形廊架,异形廊架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略).26元
保证金金额:(略)
收取保证金单位:(略)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登记在(略)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4项的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略)政公用工程。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略)
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30
开标地点:(略)
发布公告媒介:(略)
项目法人:(略)(略)居民委员会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略)
工期(交货期):142日历天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代理:(略)
监督部门:(略)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安分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略)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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