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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拓址新建项目充电桩采购及安装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7-09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比选条件(略)第十一中学拓址新建项目充电桩采购及安装已具备比选相关条件,现在对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且有实力的投标人参加比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略):JHD-CG-(略)
3、项目预算:2851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略)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6)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如未注明的视为“三证合一”。
2、供应商提供了有效的《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见附件4-1),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证明材料,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中的对应条款。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
四、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略)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3、获取:(略)
4、比选文件的售价:\元。
六、比选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略)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下午14:30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7月19日下午14:30
3、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略)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采购人:(略)
(略)第十一中学
代理机构:(略)
(略)
代建人:
(略)
联系人:(略)
李老师
联系人:(略)
牙敏、徐闻泽
电话:
(略)5
电话:
(略)1
地址:(略)
(略)
地址:(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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