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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888号24幢2-1车库3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6-13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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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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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4幢2-1车库3
(略)
起拍价¥7万
大写柒万元
距开始5天07时24分34秒
评估值:7万元
联系人:(略)
保证金:0.4万元
咨询电话:(略)
发布日期:(略)处置阶段:第1次拍卖
法院:(略)(略)人民法院
竞买帮助
如何参与报名有哪些支付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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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介绍优先购买权竞价记录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经处置单位:(略)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略)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在交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其他标的处置是否公示买受人的真实身份,由处置单位:(略)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近期修改记录
历史版本发布时间:(略):20:27
当前版本修改时间:(略):55:40
特别提醒:除公告中写明的辅拍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中介服务。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公告中司法辅拍机构咨询电话。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依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07月15日10:00起至2024年07月16日10:00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略)上(网址https://(略).cn,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略)24幢2-1车库3(巴塞罗那)
协议价:7万元,保留价:7万元,保证金:0.4万元,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1、标的物信息:该标的物证载坐落于(略)24幢2-1车库3,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为23.97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01月10日,目前空置。现场情况与前述信息不一致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2、拍卖范围:产权证载明的范围。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拍卖公告中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不做最终交付依据。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特别说明:
1、权利限制:有查封。
2、其他附随义务:未了解到物业欠费,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具体金额以相关单位:(略)
3、瑕疵情况:未了解到物业欠费,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注意并自行承担。
(略)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产权过户及税费缴纳: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土地使用权类型需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对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产权登记的行为承担责任,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实物交付: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面积最终以标的物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如有标的物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须拆除或修复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6、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略)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略)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悔拍后果: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其他提醒:(略)上公示。
拍卖成交后,(略)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略)安排。(略)咨询电话:(略)(略)白老师
四、拍卖方式:(略)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略)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略)(略)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略)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略)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略)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略)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略)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略)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略)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付清,(略)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https://(略).cn/helpcenter.html#entered_9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略)人民法院联系。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执行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略)”,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略)
咨询电话:(略)(略)白老师
(略)(略)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钱法官
(略)(略)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略)
(略)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略)监督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
执行裁定书.pdf
不动产权证.pdf
特别提醒.pdf
竞买须知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7月15日10:00起至2024年07月1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s://(略).cn,户名:(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略)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0.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略)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0.4万元,(略)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成功竞买人按照法院规定支付尾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凭《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法院解除查封、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略)上公示。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略)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略)
十一、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https://(略).cn/helpcenter.html#entered_9
咨询服务:(略)
咨询电话:(略)(略)白老师
(略)(略)人民法院咨询电话:(略)钱法官
(略)(略)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
(略)
(略)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略)
(略)监督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优先购买权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略)24幢2-1车库3
起拍价7(万元)评估值7(万元)保证金0.4(万元)类型房产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略)
(略)24幢2-1车库3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略)
渝(2017)(略)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2056年01月10日止

房屋用途
停车用房

房屋建筑面积
23.97㎡

套内建筑面积
21.46㎡

租赁(使用)情况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有查封
特别说明
1.限购情况: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特别提示:未了解到物业欠费,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注意并自行承担。
4.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略)
暂无优先购买权人报名
状态
竞买代码
出价金额
出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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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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