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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宣市监反处〔2024〕13号)邓远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所属地区:安徽 - 宣城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安徽 - 宣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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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案件名称:(略)
1宣市监反处〔2024〕13号邓远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邓远清3****************(略)二期项目扩建工地项目3号厂房配套内墙油漆施工过程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立邦”内墙乳胶漆16桶,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且不能提供进货合同和进货发票,也不能提供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商标权利人授权立邦装饰材料(广州)(略)鉴别,该产品属“(略)生产或授权生产,为假冒产品”,无相反证据推翻该鉴定证明。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侵权立邦墙面乳胶漆2桶;2.罚款人民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局开具《(略)缴款通知单》,(略)宣城分行(账户:(略)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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