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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水务局应急照明及应急水泵等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政府采购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水务局就应急照明及应急水泵等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万捌仟贰佰元整(¥882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南(略)提供本项目质保期内驻点式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供应商参与投标:
(1)单位:(略)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略)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报价包括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殊性和不可预见性在内的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物采购、制作、安装、调试、使用培训、设备设施、相关附件、辅材、人工、配件、装卸、货物运输、搬运(含二次搬运)、仓储、材料费、工具、劳务费、检测、质保、售后服务、验收、保险、税金、规费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现场环境、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略)场价格波动和各种风险因素的发生而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略)
2、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附件、辅材、配件、施工、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人:(略)
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略)
4、报价文件构成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略)参加投标的,(略)的授权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南(略)提供本项目质保期内驻点式服务,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原件(签订合同前提供服务点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采购人:(略)
(6)响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7)产品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对采购货物清单中的采购要求进行逐条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所有页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略)
注:投标时请按《采购货物清单》中的要求附上检测报告、防爆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技术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见,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因证明材料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8)报价表(格式见附件6),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略)
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并加盖单位:(略)
5、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24年7月4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特别提醒:
拒绝接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上述情况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五、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免收。
2.履约保证金:
①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略)
②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略)
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略)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略)
六、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符合采购需求、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在供货时须提供装箱单、安装及使用说明、产品说明书、原厂质保书、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单、相关附件、备件等,如未提供则视为验收不合格,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质保要求: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必须向采购单位:(略)
3.售后服务要求:在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响应,采购人:(略)
4.供货与安装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调试至最佳使用状态,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期的,按违约处理。
5.交货地点:(略)
6.约定事项:
(1)货到指定地点:(略)
(2)必要时,采购单位:(略)
(3)供应商必须开展安全作业,应保尽保。如果发生交通或安全措施不全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其责任概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略)
(4)货物清单中的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采购人:(略)
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略)
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略)
5.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略)
6.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略)
7.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履行质保承诺函所承诺内容的,采购单位:(略)
八、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若遇同等质量、服务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略)
九、付款方式:(略)
十、其他要求
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2.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3.供应商必须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解答。
4.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5.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结果为准。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水务局
2024年6月28日
询价公告--(略)水务局应急照明及应急水泵等防汛物资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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