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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不动产登记办税+税务区块链基础平台应用试点升级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一、(略):ZF(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略)
供应商名称:(略)
服务名称:(略)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不动产登记办税+(略)应用试点升级改造项目
遵循国家税务(略)块链业务规范和接口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略)功能进行优化升级,(略)架构、增加业务模块内容、(略)功能升级、全省统一前置功能升级等。(略)及统一前置接口,(略)接口对接,实现数据上链、查询、修改、溯源,以满足(略)块链应用试点需求,(略)运营稳定顺畅。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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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祥好、刘磊、张启、夏传忠、韦俊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略)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略)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略)((略).cn)、(略)((略))、(略)((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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