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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仁寿区域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清水医院建设项目(一期))、眉山天府新区彭山区域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锦江医院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汽车式起重机租赁

所属地区:四川 - 眉山 发布日期:2024-07-10
所属地区:四川 - 眉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竞价轮次
轮次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剩余时间
第一轮(略):04:(略)17:00:0000天00小时00分钟-->00天00小时00分00秒
第二轮(略):10:(略)17:40:0000天00小时00分钟-->--
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略)
资料费(报名费):0元(报名后线上扫码缴纳)保证金:17,000.00元(请按照动态账户信息缴纳)
联系人:(略)
企业类型:机械租赁发包定价最低下浮:0.00%-最高下浮:100.00%
项目概况:眉山天(略)(略)域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略)建设项目(一期))、眉山天(略)(略)域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略)建设项目(一期))项目需进行汽车式起重机租赁服务。主要租赁机械规格为25吨和80吨各2台,共计4台。施工内容:一是,施工机械设备台班按一天8小时计,每月累积折算未超过18个台班的按台班计价据实结算,累积折算超过18个台班的,双方直接按月租进行结算。二是,包含二次搬运、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措施费及设备进出场费等。三是,所有人工、材料、机械及燃油消耗品均由乙方提供。租赁期暂定4个月,最终按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据实结算。
质量要求
(1)机械设备租赁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并经过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能提供汽车式起重机的行驶证、驾驶证、操作证、保险单和检测报告相关合格文件;(2)符合机械设备国家安全要求,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3)符合项目施工使用要求,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
工期要求
暂定租赁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机械租赁等相关经营范围。(二)(略)的《阳光合作协议》,严禁向招标人:(略)
其它要求
一、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898880.00元(含税9%),不含税824660.55元((略)项目含税金额为449440.00元,(略)含税为449440.00元)。二、采购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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