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巴州生态环境
(略)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略)(略)巴州生态环境
(略)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略)(略)巴州生态环境
(略)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略)(略)巴州生态环境
(略)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2024-05-
(略)
一、
(略):N
(略)00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三、
(略)格化监测微站”“1、
(略)格化监测微站(核心产品)”设备技术要求中第5条“▲5、具有上电自启动、定位功能远程质控、断网续传等功能(提供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出具测试试验符合的报告复印件)”,现更正为:“▲5、具有远程校准、断网续传等功能(提供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出具测试试验符合的报告复印件)”。更正内容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三、
(略)格化监测微站”“1、
(略)格化监测微站(核心产品)”设备技术要求中第18条“▲18、防水防尘等级≥IP55,具有盐雾、振动、碰撞、跌落和EMC抗干扰特性(提供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出具测试试验符合的报告复印件)”,现更正为:“▲18、防水防尘等级≥IP53,具有盐雾、振动、碰撞、跌落和EMC抗干扰特性(提供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出具测试试验符合的报告复印件”。
更正内容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第22条“塔体租用”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为“★塔身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铁塔每年的租赁、铁塔维护等相关费用,共2年”。现更正为:“点位要求”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为“★可采用自有、新建或者租用杆/塔的方式:
(略)
更正内容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第1条热成像云台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可见光镜头焦距≥850mm”,现更正为:“★可见光镜头焦距≥840mm”。
更正日期:2024年7月11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电话:
(略)
(略)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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