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略)关于开展胰岛
(略)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胰岛素专项接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7号)要求,
(略)(
(略))现开展胰岛素专项接续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胰岛素专项接续)非中选药品信息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药品范围
截至7月9日,
(略)(略)药品中,与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的非中选药品。
二、非中选信息确认
(一)
(略),进入“分类采购”子系统“信息公示及公布”模块进行非中选药品信息确认工作。
(二)
(略)的,请企业点击“确认”,不同意的请点击“放弃”。企业逾期未操作的,
(略),
(略);企业操作“放弃”的,
(略)。
三、其他事项
(略)将根据企业确认结果,将胰岛素专项非中选药品在7月15
(略)。
各单位:
(略)
联系电话:
(略)
特此通知。
附件:胰岛素专项接续集采非中选药品信息目录(
(略)).pdf
(略)
(略)
2024年7月11日
普通附件:
附件:胰岛素专项接续集采非中选药品信息目录(
(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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