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4〕163号关于公示部分药品降价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略)提交的药品降价申请,拟调低部分药品的联动参考价格,现将降价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
(略)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
线上质疑链接:https://
(略).html
公示期截止后,中心将对无异议的药品价格信息进行调整。
联系电话:
(略)
附件:产品列表
(略)
2024年7月11日
普通附件:
产品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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