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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部郊野公园群管理处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消费配套服务项目公开招租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7-11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公告基本信息
(略)JC1Z(略)项目名称:(略)
起始日期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4年07月25日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在租地(略)(略)梅林山公园
面积/数量27.2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住宅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3年免租期无
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招租底价50,660元/月(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略)
租金支付方式:(略)
履约条件1、功能需求:自动售卖机可自动贩卖预包装零食、冰冻及加热的瓶装饮料,具备主流移动支付、刷脸支付及现金支付功能,货道不少于20个,(略)接口等功能。2、服务时限:每日0:00-24:00不间断。3、其它要素:项目进场后,公园可根据接电条件、安全条件、卫生条件、游客需求、现场景观以及园内开展特定活动需要,对位置进行动态调整。4、规格:自动售卖机:长(1000cm-1500cm)*宽(800cm-1000cm)*高(1800cm-2100cm),共享充电宝:长(250cm-260cm)*宽(250cm-260cm)*高(1400cm-1500cm);5、外观:外观新颖,与园容环境相协调;6、面积:每处投放点设备占地面积不大于1.7平方米;7、材质:自动售卖机:全金属一体机身,共享充电宝:防火材料;8、其它:入场投放的设备应在距报名截止日不超过24个月内生产。品质要求:销售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属知名产品(略)章、穿工衣,规范操作程序和服务礼仪,做好游客的询问指引,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9.须遵守《(略)公园水电使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使用,节约使用,并及时缴交水电费;10.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办理行业相关证照,并按照行业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11.定期检测、定期维护,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12.因送货等生产经营,需要机动车辆进入公园内的,按《(略)公园内车辆行驶管理规定》办理手续;13.依照《(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器材、设施等的自检工作。11、运营方案:承租方须制定详细的运营方案,方案需经所在公园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及节假日的运营、管理、补货、促销计划、应急、管理团队等。12、公益要求:进场设备上须投放与公园有关的公益广告,内容由公园提供。13、安全责任:承租方须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方案,方案需经所在公园审核认可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用电、交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1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3年,由于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为陆续进场,最晚的入场时间在2026年5月1日,为最终实现一体化服务,所有的自动售卖机和共享充电宝终止日期与本轮招租合同终止日期一致。在合同期内,若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况,公园可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15、风险提示:服务期限内,公园有权根据公园建设、管理需要,在公园内新增各类经营性配套服务项目,或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并在自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撤离。承租方自行承担因公园建设管理需要带来的服务期限不确定性经营风险;服务期限内,承租方应充分了解并承担其中可能存在的经营亏损风险;16、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三个月租金或场地使用费作为保证金。17、负面清单:若销售的商品价格高于备案价,经公园检查或游客投诉查实,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如补货不及时经公园检查(略)民投诉,或违反合同约定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18、以承诺函的形式承诺不出现以下行为(评审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擅自转包、分包经营项目,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危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合同约定以外的经营项目;擅自将经营所用的配套服务设施改作其它用途;擅自扩大面积,私自搭建;擅自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装修;经营行为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法律、法规及公园管理制度禁止的其他行为。
交易方式:(略)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略)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略)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4.“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承诺书、《设备安全检测(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5.“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条的信用报告或征信报告,以及相关查询截图;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8.承租物业用途说明;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略)(略)18层
联系人:(略)
监督电话(略)4
出租方信息
(略)
(略)-
交易保证金
金额160,000元
(略)(略)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略)地址:(略)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4年07月25日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公告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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