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借助专业技术和专用设备力量,预防和减少突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门与地勘单位:
(略)
一、服务内容
(一)派驻技术人员。
派遣至少1名固定的技术人员进驻办公,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日常技术支撑工作。
(二)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点巡查工作。
主要包括
(略)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点、削坡建房风险点进行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略)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在册隐患风险点、在建工程、人员
(略)及“山边、水边、村边”等地质灾害
(略)域的排查。出具排查工作报告,对排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风险点提出防治建议。
(四)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在强降雨期间,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接到灾情信息报告后,技术支撑单位:
(略)
(五)管理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点。
每年汛期前对管理台账进行更新完善,并对管理台账进行日常的动态管理,建立隐患点、风险点一点一图(无人机正摄图像)、编制一张纸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六)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参与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联合会商,收集相关资料,提出防范措施。
(七)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的组织、策划工作。
组织开展至少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负责编制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方案、活动的策划、演练场景的布置、现场的执行、演练活动的录像等事宜。
(八)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
主要包括
(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和中小学校师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培训,邀请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或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授课,开展“进村入户”、进学校、
(略)等宣传活动,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九)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
参
(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按要求制定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点治理方案。组织对符合核销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查。
(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参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安全生产管理等检查活动,针对矿山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
(十一)其它事项。
为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二、公告期限
7个自然日(起止日期:2024年7月11日-7月17日)。
三、相关要求
(一)参加报价单位:
(略)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和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具备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三)报价文件应包含价格的计算方式:
(略)
四、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在
(略)承接过的相关项目清单,必要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方式:
(略)
各参加报价单位:
(略)
六、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地址:
(略)
(略)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略)分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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