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于2024年7月11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使用位于
(略)凤鸣民族村的土地,用于临时厂房工程的建设,其用地意向如下图所示,其具体要求是: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略)
公示日期: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25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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