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一、总体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抽取了5个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及录音录像、对照各类印证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等方式:
(略)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1)采购文件设置歧视性、排他性资格条款,在资格条件中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不符合有关规定。
(2)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未在采购文件中载明相关政策、未依政策执行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不符合相关规定。
(3)采购文件评审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审准则表述模糊,未明确评审得分标准和量化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
(4)采购文件未随中标公告进行公布,不符合有关规定。
(5)采购文件未明确标的所属行业,不符合有关规定。
(6)采购文件设置歧视性、排他性的评审因素,将固定合同金额业绩作为评审因素,将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的证书作为评分项,采购文件明显存在倾向性、排他性,不符合有关规定。
三、有关要求
(略)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反馈郑
(略)财政局(审计局);未被检查但已
(略)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略)
特此通报
郑
(略)财政局(审计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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