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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北部湾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境外股权收购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GXJD-24134MM010809)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发布日期:2024-07-11
所属地区:江西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关于北部湾控股(香港)(略)境外股权收购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GXJD-24134MM010809)(略)关于北部湾控股(香港)(略)境外股权收购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GXJD-24134MM010809)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受北部湾控股(香港)(略)委托,现对北部湾控股(香港)(略)境外股权收购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供应商的产生方式:(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GXJD-24134MM010809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略)
北部湾控股(香港)(略)股权,为确保股权成功收购,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协助完成境外收购交易,现拟进行北部湾控股(香港)(略)法律服务采购工作。
本项目为北部湾控股(香港)(略)境外股权收购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具体采购服务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的服务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
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资质要求:
1.持有有效的执业许可证资格的中国境内律师事务所;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
2.三年内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
3.与采购人:(略)
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三年律师事务所行业年度检查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承诺书,承诺三年内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且与采购人:(略)
(二)顾问团队要求:
1.顾问团队应当由三组律师组成,供应商应当与境外律师共同组建项目顾问团队,总人数不得少于9人。
第一组:总负责团队,负责协调整个顾问团队的工作并提供项目整体法律服务,总负责团队必须由供应商委派,团队应当具有为广西壮族(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属企业((略))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组成律师不得少于3名。
第二组:境外股权收购法律团队,负责提供境外股权收购法律服务,(略)股权收购法律服务经验,组成律师不得少于3名。
第三组:境外矿产法律服务团队,负责提供境外矿产法律服务,团队应当具有境外矿产类项目法律服务经验,组成律师不得少于3名。
每组顾问团队由一名执业年限不少于8年的律师担任组长,其余律师执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
2.顾问团队应保持稳定性并且保证在项目上的时间投入,禁止项目挂名且不实际参与或不深入参与项目,不参与项目的人员禁止在响应中挂名出现,否则委托人可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扣减相应费用并向行业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3.非经委托人同意,顾问团队主要人员不得变更,确因特殊情况变更的,应将接替人员的情况提前与委托人沟通,并取得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委托人可以扣减费用并向行业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4.供应商需提交顾问团队律师的基本情况及过往业绩简介,顾问团队的过往业绩将纳入供应商业绩表现的综合评价。
六、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顾问团队律师执业证、近三年经行业年度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2)业绩材料:2019年1月1日起,为广西壮族(略)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直属企业((略))提供法律服务的成功案例(提供服务案例简介、服务项目清单等材料,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2019年1月1日起,(略)股权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成功案例(提供服务案例简介、服务项目清单等材料,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2019年1月1日起,为境外矿产类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成功案例(提供服务案例简介、服务项目清单等材料,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信誉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略)商业失信伙伴名单。
2.未(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略)
本公告的公告期为2024年7月12日起至2024年7月18日
谈判文件获取:(略)
地点:(略)
潜在供应商应于本公告有效期内到获取:(略)
售价:每套200元,售后不退。文件发票于付款后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电子邮箱:(略)
本公告的材料获取:(略)
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略)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④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资格证明材料(详见本公告“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复印件并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略)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略)
九、截标时间和地点:(略)
截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标地点:(略)
十、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负责人:李柯睿、柳佳惠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略)(略)
十二、注意事项
获取:(略)
(略)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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