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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医共体总院、连平县人民医院新院食堂(含便利店)外包项目(项目编号:0835-240ZD6900371)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河源 发布日期:2024-07-11
所属地区:广东 - 河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略)获取:(略)
一、(略)(略)ZD(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1、标的名称:(略)
2、标的数量:1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9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等规定,负责提供价廉物美、新鲜卫生的膳食和优质服务,保证食品烹调卫生、健康。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略).cn);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书面声明);(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略)
5、单位:(略)
6、供应商未参加本项目的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略)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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