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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羊马镇永和大道66号105栋1单元17层1707号房屋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6-27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略)
羊马镇永和大道66号105栋1单元17层1707号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2024)川0106执633号
拍品所有人
周某某
预告登记信息
川(2020)(略),该房屋已办理备案登记,本院仅向产权登记部门送达过户裁定书,不负责办理备案变更登记。
询价日期
2024年02月21日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有无钥匙


房屋用途
办公

小区名称:(略)
花样年·智荟城

建筑面积
100.70㎡(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
权利限制情况及其它瑕疵情况
1、本院已查封,有处置权;2、有抵押
参考价
询价结果为人民币:(略)
税费情况
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当配合买受人到场办理过户登记并申报缴纳相应税费,由于该房屋只办理了预告登记,经税务局确定的税费,若被执行人不能缴纳,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在完成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后7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退款范围仅限于买受人垫付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人民法院审核后依法办理退款并将原件退还买受人;买受人逾期未申请退款的,由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依法追偿,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7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因逾期未办理所产生的不能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
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略)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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