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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兴贸路599号1栋2单元11楼1102号房屋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调查表
拍卖标的物
四川(略)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略)监证(略)、监证(略)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共同共有
拍品现状
土地权利/土地用途
出让/住宅用地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约93.49平方米
房屋现况
被执行人自住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有抵押
拍品介绍
一、标的情况:标的情况:标的(略)内可移动设施设备、物品、家具家电等不在本次拍卖标的范围以内,具体房屋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略)承担范围。
二、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卖方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相关票据到法院办理结算。
三、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四、优先权情况:无。
五、特别提醒: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房屋限购政策,竞买人需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应当事先确认是否具备规定购房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不能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2、本次拍卖含土地使用权,包含建筑物所有权价值、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维护房屋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价值,室内可移动设施设备、物品、家具家电等不在本次拍卖标的范围以内,具体房屋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略)承担范围。
3、本次拍卖成交后,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因法院腾退房屋需要一定时间,具体交付时间以法院通知为准,请各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各竞买人请在竞买前就不明白之处咨询拍卖法院,(略)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略)承担范围,成交后不负责未标明之瑕疵。
4、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卖方相关费用由买方先行垫付,再凭相关票据到本院办理结算。
5、本次拍卖均不含水电气户头,不保证水电气能正常使用,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如该标的物尚欠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或其它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了解并承担,(略)不承担任何费用。
6、(略)辅助拍卖、组织看样等工作,对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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