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93号8栋2单元4-6楼房地产的63%份额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5-03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1、该标的详细情况详见附件中的评估报告。该标的有租赁,详细情况可联系恒通辅拍了解。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略)房屋应当遵守(略)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税费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以当地政策为准。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若竞买人不按法律政策购买导致重新拍卖,除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该标的详细情况详见附件中的评估报告。该标的房产规划用途为办公,承租人用于开设宾馆和养生馆。竞买人如继续用于商业,必须到相关部门进行变更并负担费用,法院对后续的处理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有优先购买权人。
水电气物业等欠款由买受人承担,税费以税务局核实为准,买家税费自行承担,卖家税费由买家垫付后,从拍卖款中抵扣。我院要求买受人看样,向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再行开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请竞买人实地查勘(请谨慎)。
3、本院不作过户承诺,能否过户请买受人自行往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4、关于该标的物,请竞买人先咨询,如不咨询,后果自负。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需持以下资料:(1)、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证委托书;(4)、特别授权委托书。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