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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关于做好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呼伦贝尔专区第一批跟进三明联盟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伦贝尔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伦贝尔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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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略)),为进一步拓宽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渠道,降低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格,降低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现组织开展“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呼伦贝(略)”跟进采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呼伦(略)辖区内各级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采购品种
本次“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呼伦贝(略)”跟进三明采购联盟(全国)第七批、第八批医用耗材采购,第一批跟进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历史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
(一)三明采购联盟(全国)第七批8种医用耗材。血糖试纸、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雾化器、一次性使用预充式导管冲洗器、一次性使用阴道扩张器、一次性使用静脉营养输液袋、一次性使用肠内营养输液袋、一次性使用宫颈球囊导管。
(二)三明采购联盟(全国)第八批19种医用耗材。可吸收血管结扎夹、一次性活检针、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导引鞘、血管鞘、免打结缝合线、房间隔缺损封堵器、造影导管、Y接头、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夜戴型)、一次性使用无菌外周血管内药物涂层球囊、颅内支架、动脉瘤夹、心脏固定器(稳定器)、一次性使用温度传感器、一次性使用血氧饱和度传感器、(略)篮、一次性使用高压造影注射器及附件、一次性压力延长管、医用干式胶片。
(三)第一批跟进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历史集采7种医用耗材采购。穿刺器、血管介入导管、非血管介入导管、电圈套器、腔内吻合器、外科缝合线、载药微球。
(四)第一批跟进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历史集采5种药品采购。氟哌啶醇注射液、更昔洛韦分散片、维生素K1注射液、西地碘含片、硝呋太尔制霉素阴道软胶囊。
三、采购周期
本次跟进三明采购联盟(全国)采购周期为2年,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采购协议每年一签。
四、主要任务
(一)(略)。跟进三明采购联盟(全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在“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呼伦贝(略)(略)(https://(略))(以下简称“呼伦贝(略)”)挂网。
(二)确定配送关系。中选企业作为配送第一责任人,应充分考虑配送覆盖范围广、配送能力强、企业信誉度好、医疗机构认可度高、服务好的配送企业负责配送。中选企业可直接配送或自主选择配送企业。为提高配送效率和更好地保障供应,严格执行“一(略)两配送”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机制,每个中选企业(或全国总代理)可委托2家具有呼伦(略)配送资格的配送企业负责配送保障该生产企业所有中选产品。并于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配送关系确立。跟进采购中选品种的配送确认由生产企业对配送企业自行授权,配送企业在取得配送授权后,到呼伦贝(略)申请该品种配送,同时需上传配送授权证明。
(三)医疗机构报量。医疗机构登录“呼伦贝(略)”,进入“(略)”,于2024年7月30(略)品种报量工作,报量提交后,(略)审核确认生效。
1.在采购周期内,各医疗机构跟进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不少于同类产品上一年度实际使用总量的80%,采购周期使用量不少于同类品种总用量的90%,剩余的10%为满足医疗机构特殊规格、型号、材质等耗材需求(本次采购目录不包括且为临床患者必须使用的);如医疗机构临床无特殊需求,则约定采购量为100%。
2.不区分AB组的产品,最低价中选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少于约定采购量的60%;区分AB组的产品,A组最低价中选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少于约定采购量的60%(血糖试纸A1、A2组最低价中选产品的采购数量合计不少于约定采购量的80%)。
(四)落实采购任务。根据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全市将统一制定购销协议文本,并在线生成三方协议,由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和中选生产企业登录呼伦贝(略)在线完成签约。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的采购数量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分配执行。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货款结算。本次带量采购货款实行医保与企业直接结算。(略)结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保部门、各相关医疗机构、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沟通协作,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医保部门要加强对跟进中选产品采购使用、供应保障和结算支付的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效能,高效解决问题。医疗机构要畅通跟进采购产品进院渠道,通过“呼伦贝(略)”按要求报量并完成约定采购量,不得阻止已取得厂家授权的配送企业进院配送。配送企业要规范开展配送服务,积极主动与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建立配送关系,按时保质保量配送到位。
(二)强化监测监管。各级医保部门要密切监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情况和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及时通知并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开展报量,按进度完成采购,监督配送企业及时配送,杜绝产品断供问题;各医疗机构要强化内部监管,(略)和密码管理,(略)虚报、错报、改报采购量等“报量不实”问题,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要备足货源,确保临床使用。各级医保部门(略)区无法解决问题,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三)做好有序衔接。本次“呼伦贝(略)”跟进采购从2024年7月30日起执行,库存和差价等问题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解决。自执行之日起,医疗机构不得突破《呼伦(略)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入“三明采购联盟”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统一配送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范围采购,对医疗机构历史库存药品和医用耗材,设置30天过渡期,过渡期内仍按照原政策执行,不得在执行跟进采购前突击采购跟进采购品种或替代品种。因历史库存量大在过渡期内无法消化的,在本次执行之日起15日内,向属地医保部门行文备案。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医保部门、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强化医务人员对医药集中采购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及时消除群众对临床产品替代的顾虑,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五)严格勘误管理。(略)关闭后,原则上不接受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所(略)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经属地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同意后,(略)向“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呼伦贝(略)”申请变更。
附件:1.跟进三明采购联盟(全国)第七批8种医用耗材采购目录
2.跟进三明采购联盟(全国)第八批18种医用耗材采购目录
3.跟进三明采购联盟(全国)第八批医用干式胶片采购目录
4.第一批跟进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历史集采7种医用耗材采购目录
5.第一批跟进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历史集采5种药品采购目录
(略)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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