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
(略)七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标的名称:
(略)
标的所在位置
数量约
(万吨)
起拍单价
(元/吨)
竞拍保证金
(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略)千枚岩矿石料转让
(略)(中储粮万年直属退城进郊整体搬迁项目用地上)
35.67
19.2
150
30
注:标的物为千枚岩矿石统料(主要由块石、碎石、石粉等组成),标的数量约为35.67万吨,拍卖成交后以实际称重为准。
二、拍卖方式:
(略)
三、重大事项:
1.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瑕疵。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标的的转运、装卸、运输等全部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等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和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在标的物装卸、施工运输过程中发生与第三方纠纷冲突或自身发生安全事故,从而导致人员伤亡的,由受让方全部承担责任,与转让方、
(略)无关。
3.转让成交后,
(略)签订交付合同,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范围内的土石方外运,未按时进行清运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及违约责任。
4.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买受人支付首期成交价款500万元(含竞拍保证金150万元)及履约保证金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后,
(略)在5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签订《拍卖处置交付合同》;从买受人将标的物外运离场时开始,每达到5万吨付给转让方100万元,直至付足暂定成交价款。最终成交价款以实际称重结算多退少补,
(略)负责交付。
5.受让方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佣金、产权交易服务费等款项,若受让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受让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需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30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全部标的物外运的,没收履约保证金30万元,并同时没收未完成外运的剩余标的土石方。
(略)验收合格后,
(略)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具体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四、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咨询、展示和报名。
六、报名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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