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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社保费金三标准版技术驻场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国家(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SJT(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万元
采购需求:(略)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上线,该系统的上线极大地满足(略)社保费办理诉求,同时也将(略)社保费管理提升到新的高度。(略)(略)、社保费客户端及各类缴费渠道、(略)等系统)数据处理工作的平稳开展,拟采购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社保费金三标准版技术驻场服务,为(略)税务局提供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的数据支撑和服务保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日—2025年7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4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4月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略)
(2)单位:(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伍佰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扫描件☑Word)。
2.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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