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绩效自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略):E
(略)(略))
招标项目所
(略):
(略)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
(略):E
(略)(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48.92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2023年
(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绩效自评服务项目,建设面积6.32万亩,涉及新安镇、郝各庄镇、口东镇、八门城镇、大唐庄镇、林亭口镇、大钟庄镇、方家庄镇、尔王庄镇9个镇,11个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2.3.项目预算:48.92万元
2.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
(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绩效自评服务项目,标段内容:2023年
(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绩效自评服务项目。
2.5.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需求,或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
(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绩效自评服务项目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
(略)
3.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3.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招标的项目,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同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本标段不接受(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方式:
(略)
(略)网上报名:(
(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略))
递交地址:
(略)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略)上发布。
/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略)农业农村委员会,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63.com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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