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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连云港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江苏 - 连云港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JSZD-(略)
项目所(略):江苏省,连(略),(略)一、招标条件本(略)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22万元,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为解决(略)建筑垃圾产生分布底数不清、源头管理不到位、分类处理利用设施不配套、全过程管理制度尚未建立等问题,需要开展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等相关工作,具体范围和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略)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制作于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采购需求:为解决(略)建筑垃圾产生分布底数不清、源头管理不到位、分类处理利用设施不配套、全过程管理制度尚未建立等问题,需要开展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等相关工作,具体范围和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征求意见、论证和修改工作,8月底前出台实施。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略)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制作于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略)
四、获取:(略)
发送至邮箱:(略)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略)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获取:(略)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略)
递交方式:(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15: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略)
腾讯会议操作步骤:第一步:下载腾讯会议APP,并注册第二步:点击加入会议第三步:(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略)(略)同步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1、资格审查方式:(略)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电子版一份(U盘)。
3、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5、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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