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高新区排水管网提质改造项目(雨污分流项目、管网扩建扩容项目、管网结构性修复等)检测服务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7-12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略)提质改造项目(雨污分流项目、管网扩建扩容项目、管网结构性修复等)检测服务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略)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略)
1.2采购人:(略)
1.3项目预算:107808.00元;
1.4采购范围:对(略)(略)提质改造项目(雨污分流项目、管网扩建扩容项目、管网结构性修复等)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基层、路面工程、原材料、钢板桩、井体主体结构等进行检测;
1.5工期/周期:365日历天;
1.6公告发布媒体:
(略)官网》(略).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略)”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企业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或具有经国家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认定证书(CNAS认证),CNAS认证证书范围至少应(略)政管道检测。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自新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②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提供一个及以上近三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6个月,即2021年7月18日后)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要求以合同为准,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可参考附件: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参考模板】(略)(碧水源核心泵站)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3.2除纸质版报名资料外,还需提供资格条件证明资料(PDF格式)(盖章扫描件,需与纸质文件一致),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人:(略)
3.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19日9:30(北京时间)
3.4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含);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含)单位:(略)
(2)采购人:(略)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6—(略)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12—(略)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且不得承接非公开招标的项目。
四、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8
文章附件下载
附件:资格条件证明资料.docx
责编:邹彦男
来源:湘江集团
附件:资格条件证明资料.docx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