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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新星幼儿园(东湖怡景苑园区)改造升级项目-园林绿化工程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发布日期:2024-07-15
所属地区:江苏 - 淮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7/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新星幼儿园(东湖怡景(略)(东边电梯)获取:(略)
一、(略):JSZC-320800-JSJH-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9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3.625285万元
采购需求:
新星幼儿园(东湖怡景(略))改造升级项目-园林绿化工程,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略)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略)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略)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略)
4.供应商拟派授权委托人(如有)必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并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略)
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9日,每天0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4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3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略)”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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