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北部保供基地拟建地块(东海小镇)项目(沈海高速以西)房屋拆除项目,招标人:
(略)
(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拆除范围:位位于于慈城镇三联村慈城镇三联村(不含地坪面)以(不含地坪面)以上建筑物、构筑物等上建筑物、构筑物等。
(略)持平,拆除后的
建筑材料归中标人所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建筑垃圾需清运完毕。严禁场内场外的建筑垃圾及渣土在本项目场内回填。
2.2拆除规模:拆除面积约69974.74平方米。
2.3本项目投标报价由拆除施工费用拆除施工费用和残值费用残值费用两部分构成。
①拆除施工费用招标控制价:
(略)
②残值评估值:
(略)
2.4工期要求:接招标人:
(略)
2.5质量要求:
(略)持平(即征拆地块现状的地坪高度)并通过招标人:
(略)
2.6安全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宁波北部保供基地拟建地块(东海小镇)项目(沈海高速以西)房屋拆除项目现有地坪面以上建筑的拆除,具体详见拆除施
工工程量清单;以及在上述拆除范围内所产生的残值利用。
2.8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2.9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叁级及以上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
在“浙江省
(略)(略)”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
(略)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
(略)
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
新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资格审查方式:
(略)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略)”(以下简称“
(略)”)
(
(略))注册成功后,登录“
(略)”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年8月月2日日14时时00分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
(略)
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略)交纳电子交易服务费用30元。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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