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经济技术
(略)(略)(东方大道-昌圩湖步道)段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名称:
(略)
(略)(招标代理:
(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略)(东方大道-昌圩湖步道)段为双向两车道,无非机动车道,高峰期交通拥堵,存在安全隐患,
(略)面年代久远破损多形象差。
(略)使用功能,
(略)(东方大道-
(略))段两侧新增人非共板非机动车道,
(略)(
(略)-昌圩湖步道)段西侧新增人行道,
(略)面出新。经现场勘察测算,
(略)沥青7000平方米,新建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3800平方米,拆除、
(略)牙石1100米,施划标线650平方米,
(略)灯、标牌杆件45套,费用约380万元。
2、计划设计周期:20日历天。
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方案、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
(略)
4、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5、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8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略)政行业乙
(略)政专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6、投标单位:
(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改建项目的业绩
注:提供有效的设计合同。业绩的认定时间以签订设计合同的时间为依据,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
(略)
9、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
(略)
A、为招标人:
(略)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
(略)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
(略)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
(略)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
(略)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1、获取:
(略)
请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于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送到邮箱:
(略)
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
(略)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社保证明。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上午9:30,超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递交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
(略)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
(略)(略)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连云港经济技术
(略)建设局
2024年7月8日
(略)(略)(东方大道-昌圩湖步道)段提升改造工程设计(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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