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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5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 衡水 发布日期:2024-07-16
所属地区:河北 - 衡水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冀州自然资源告字[2024]14号
(略)人民政府批准,(略)(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略)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2023-51号宗地位(略)北侧,规划冀午渠街东侧,面积18556.88平方米(合27.84亩)。四至为:东至政府储备地、(略)红线、西至政府储备地、北至政府储备地。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FJ(略)0063号)的要求,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2.0且>1、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54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各项配套设施要求及其它技术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略)、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略)、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及法律、法规和公开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竞买人报名时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提交竞买单位:(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略)受理处获取:(略)
五、(略)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8月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略)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交地面积进行调整;
(二)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均由竞得人负责与相关部门自行协商解决,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三)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四)基础配套设施(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进出口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五)安全距离、消防通道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六)成交后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并缴纳。
(七)该地块已移出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可以正式开发利用。
(八)竞得人要严格按照《(略)),落实“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开发建设,经联合验收合格或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八、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财务科:(略)
保证金账户:(略)
开户行:(略)衡水冀州支行
(略)(略)251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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