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略))等文件规定,
(略)上申请、申报资格确认,
(略)(略)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评定,同意认定黄婵慧等86人具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潘丽灯等227人具有小学教师资格,潘奕如等81人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准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领证安排
本次认定选择证书“现场领取”的申请人共232人,选择证书“邮寄领取”的申请人共162人,领证安排如下:
(一)现场领取
1.领证时间:2024年7月19日起,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不上班)。
2.领证地点:
(略)
3.领取方式:
(略)
(一)邮寄领取
(略)选择证书“邮寄领取”的申请人,
(略)派员代领,
(略)填写的联系地址:
(略)
(略)电话:
(略)。
三、领取材料清单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请自行将该表交到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附件:2024年上半
(略)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略)(略)教育局
2024年7月18日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2024年上半
(略)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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