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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项目JSZC-320612-NTJR-C(略)(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0612-NTJR-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9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略)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为持续发挥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空间布局的作用,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城镇空间布局优化、紧凑集约发展,需(略)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6个月内编制完成,具体时间应结合工作进展,以采购人:(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授权)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略)
5.授权委托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4月-2024年6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4.单位:(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略)
三、获取:(略)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00(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略)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略)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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