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为
(略)A
(略)辐射安全许可(变更)申请事项于2024年7月9日经
(略)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
(略)
地址:
(略)
法定代表人:何凉
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略):浙环辐证[A3320]
有效期至:2028年9月24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略)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
(略)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王智芬 |
电话:18096648981 |
微信:180966489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