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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民法院关于佳能照相机一台(型号:EOS5Dmark3)、佳能镜头一台(型号:EF24-105)(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新疆 - 昌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拍卖公告

(略)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11时至2024年7月27日上午11时止(延时除外)在“(略)”(https://(略)(略)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佳能照相机一台(型号:EOS5Dmark3)、佳能镜头一台(型号:EF24-105)。
评估价:(略);拍卖保留价:4946.4元;
保证金:400元;增价幅度:5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竞买人须在竞买前交纳保证金,(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事先经法院确认),请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与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因标的物是法院查封扣押并进行保管,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持身份证自取,该标的物不支持邮寄,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略)”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略)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次拍卖一切费用均进入法院指定账户,由法院向拍辅机构支付费用,无买受人单另向拍辅机构支付费用的情形,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略)
电话:(略)
拍辅机构地址:(略)
(略)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8日
佳能照相机一台(型号:EOS5Dmark3)、佳能镜头一台(型号:EF24-105)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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