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略)
本澄清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则以本纪要为准。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的“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现修正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或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参级或以上”。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略)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现修正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或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参级或以上”。
3.原招标文件获取:
(略)
(略)
(略)
2024年7月18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尊贵的用户您好。上文****为隐藏内容,
仅对《中国采购招标网》正式会员用户开放。
如您已是本网正式会员请登陆,
如非会员可咨询客服。
|
专属客服:孟娟 |
电话:17756024335 |
微信:177560243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