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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九龙工业园雨污管网工程施工澄清说明

所属地区:河北 - 邢台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河北 - 邢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略)(略)工程施工澄清说明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7月18日00:00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标段名称:(略)
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说明: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付款方式:(略)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2.1缺陷责任期”修改为“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2.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
3.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修改为“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详见附件”;
4.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3.缺陷责任期;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6.逾期竣工违约金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9.预付款额度;10.预付款保函金额”修改为“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3.缺陷责任期:12个月;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6.逾期竣工违约金:/;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9.预付款额度:合同总价的10%;10.预付款保函金额:凭发包人出具的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及相关资料替代工程款支付担保函件。”;
5.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14时30分”修改为“第一章招标公告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7日14时30分”。
本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0
文件名称:(略)
2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pdf招标文件
3澄清说明.pdf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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