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中国采购招标网大数据中心

光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发布日期:2024-07-18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获取更多招标具体信息:133-1129-6576

项目概况
(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略)(https://(略).cn)”或“(略)(河南省·(略))(https://(略))”网站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光财公开招标-2024-75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略)
(略)
包名称:(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光财公开招标-2024-75-1
(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项目(一包)
(略)
(略)
2
光财公开招标-2024-75-2
(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项目(二包)
(略)
(略)
3
光财公开招标-2024-75-3
(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项目(三包)
(略)
(略)
4
光财公开招标-2024-75-4
(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项目(四包)
(略)
(略)
5
光财公开招标-2024-75-5
(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项目(五包)
(略)
(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略)
5.1本次采购共分为五个包段,主要采购内容:
一包:(略)、技术培训、数据整合、数据推送、成果汇交和对施工标的技术指导与监督。完成紫水街道办事处外业核实调查、公示确认、勘误修改、成果整理等,调查面积8574.32亩;(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综合测绘成果统一管理与编码,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农用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环节测绘成果和业务信息,实现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跨区域信息互联共享。
二包:主要负责槐店乡(含官渡河)、砖桥镇、斛山乡(含火车站)、凉亭乡、白雀园镇外业核实调查、公示确认、勘误修改、成果整理等,调查面积279401.77亩。
三包:主要负责马畈镇、晏河乡(含大苏山)、南向店乡、殷棚乡、泼陂河镇外业核实调查、公示确认、勘误修改、成果整理等,调查面积279594.82亩。
四包:主要负责孙铁铺镇、仙居乡、罗陈乡、文殊乡外业核实调查、公示确认、勘误修改、成果整理等,调查面积285941.14亩。
五包:主要负责寨河镇、北向店乡、十里镇、弦山街道办事处((略)区)外业核实调查、公示确认、勘误修改、成果整理等,调查面积299233.07亩。
5.2服务期限:1年
5.3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略)
5.4服务地点:(略)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需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略)工程);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略)
4、其他说明:
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2单位:(略)
4.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保和纳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未违法申明:近三年不存在法院起诉案件等违法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07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略)》、《(略)(河南省·(略))》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根据(略)(略)通知公告栏目中《(略)数字证书(CA)(略)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略)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略)网站首页—(略)(略)(略)操作手册。
6.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