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1、项目名称:
(略)
2、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略).28元
二、相关标准:本项目应严格按照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主要建设内容为电力电缆敷设,箱变安装与调试,低压配电箱、桥架和充电桩安装,
(略)由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略)
2、施工地点:
(略)
五、服务标准: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
(略)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
(略)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成交供应商选购的材料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及合同要求。
2、施工要求
2.1采购需求中的所有项目清单,采购人:
(略)
2.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相关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所有使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采用得到国家认证的厂家产品。采购需求中所有项目所需原材料等必须采购人:
(略)
2.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
(略)
3、质量保证
3.1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
(略)
3.3保修要求:项目整体保修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工程部分按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4、资质及人员等要求
4.1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2具有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为准)。
4.4拟任项目经理:
(略)
4.5供应商应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需承诺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确保人员(提供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设备配备到位。(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
(略)
5、合同方式:
(略)
六、验收标准:1、验收时,供应商应清理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施工垃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清理及卫生满足要求后方可验收。
2、由采购人:
(略)
3、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七、其他要求:1、付款人:
(略)雅礼雨花中学。
2、付款方式:
(略)
3、付款相关说明及要求:
3.1除工程结算额以外,其余均按合同金额计算支付比例(如有负变更应相应扣减),不包括因变更而增加工程量金额和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量;支付基数不含不可预见费及发包人所提供材料的费用;
3.2办理支付已完工程量工程进度款时,由发包人
(略)重点工程资金集中支付计划和时间节点通知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及造价的书面报告(附工程量清单及计算式),须经监理人、发包
(略)财评现场跟踪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情况对已完成工程造价作出书面确认,作为本期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通知的时点书面提交报告及资料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根据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须完成本节点期间的所有签证手续;
3.3承包人如拖欠民工工资导至发生社会不稳定因素,发包人有权扣出足额的资金直接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发包方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缴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款项将计入当期工程进度款和最终工程结算款;
3.4承包人根据付款节点时序提出付款申请,经
(略)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审批流程批准后支付(承包人应于每次申请付款前,向发包人提供由
(略)税务局出具的等额正规发票,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结算办法:
4.1关于变更约定:①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增减工程内容,均须先以变更洽商的形式报告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发包人和出资人驻工地现场代表及发包人及出资人、区财评代表,按
(略))等
(略)相关规定执行。
4.2变更程序:严格按《
(略))等
(略)相关规定执行。
4.3变更估价
(略)变更估价的原则
(略)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1)当变更的工程项目在投标清单(非招标项目按雨财评预算清单)中已有综合单价的,则变更的工程项目按投标时(非招标项目按雨财评预算清单)的综合单价计价。
(2)当变更的工程项目在投标清单(非招标项目按雨财评预算清单)中已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则参照投标时(非招标项目按雨财评预算清单)的类似综合单价确定。
(3)当变更的工程项目在投标清单(非招标项目按雨财评预算清单)中无相应的综合单价时,应重新组价,计价方式:
(略)
(4)其中材料(含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取定原则、投标文件(非招标项目按雨财评预算清单)中有价格的按原投标文件(非招标项目按雨财评预算清单)中已有价格。如果投标文件(非招标项目按雨财评预算清单)中没有价格的,则按施工同
(略)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投资工程材料定价执行,
(略)(略)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投资工程材料定价也没有的材料价格,则按施工同期发布的《长沙建设造价》材料预算价格。
(略)(略)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投资工程材料定价及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均没有发布价格的主要材料(含工程设备)、机械台班,由承包人将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发包
(略)财评评审工程师评审后以该评审结果作为该主要材料的计价依据。未按以上程序审批和确认的材料或机械台班价,该项单价在结算
(略)财评询价确认的价格为准。未按以上程序审批和确认的材料或机械台班价,该项单价在结算
(略)财评询价确认的价格为准。
(略)措施项目费的确定: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20〕5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5、价格调整
5.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略)人工工资、材料价差调整按施工同期相关政策文件执行,计取相关的税金及费用后按施工同期《
(略)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标准》执行优惠。
(略)招标控制价中部分材料为暂定价的,按发包人、出资
(略)财评确认且注明不再优惠的价格进行计算。
6、争议的解决
本项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采购人:
(略)
7、工程相关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6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竣工图四套、结算资料三套),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8、其他
(1)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贰年。缺陷责任期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
(略)
(2)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采购人:
(略)
(3)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
(略)
(4)成交供应商及时足额发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加班费及福利费等应当支付的人工费用,不得因上述费用发放不及时,导致发生采购人:
(略)
(5)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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